李开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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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广东世纪华人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涉外法律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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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案,被告如何抗辩?

发布者:李开宏律师|时间:2017年07月05日|分类:知识产权 |970人看过

作为执业多年的知识产权律师如果作为被告的律师,一般可以选择采取以下几种手段进行抗辩:

一、以原告的信息并不构成商业秘密为由进行抗辩

   这个抗辩方法能够彻底否定原告的诉讼请求。这个抗辩方法又分为如下几个具体抗辩点:

(一)涉案信息是公众所知悉的信息。

主要证明涉案信息是其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有关信息是公众所知悉的信息:

1、该信息为其所属技术或者经济领域的人的一般常识或者行业惯例;

2、该信息仅涉及产品的尺寸、结构、材料、部件的简单组合等内容,进入市场后相关公众通过观察产品即可直接获得;

3、该信息已经在公开出版物或者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

4、该信息已通过公开的报告会、展览等方式公开;

5、该信息从其他公开渠道可以获得;

6、该信息无需付出一定的代价而容易获得。

   7、如果原告主张的信息已经被司法鉴定认定为非公知信息,则被告的重点会放在攻破《司法鉴定意见》堡垒上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后面重点讨论,在此不赘述。

(二)涉案信息不具有实用性、不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三)原告未对涉案信息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适当的”怎么理解非常重要),要做好这个抗辩必须非常专业的律师来指导。

二、以原告无法证明其是他主张的商业秘密的合法所有人为由进行抗辩,指出原告证据的漏洞;

三、被告可以侵权行为不存在为由进行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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