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开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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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申请书

发布者:李开宏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债权债务 |2994人看过

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深圳@@@@@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
被申请人:陕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依法冻结被申请人40万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价值40万元的其他财产
事实及理由:
为了追索货款,申请人已将被申请人诉至贵院,要求其支付所欠货款及利息共计439383.01元,为了保证该案判决生效后的顺利执行,特申请法院依法对被申请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深圳@@@@@新材料有限公司
2007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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