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开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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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不回国能离婚吗?

发布者:李开宏律师|时间:2023年09月06日|分类:婚姻家庭 |373人看过


一般来说,办理离婚手续,男女双方都需要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那么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因为疫情的原因无法回国,该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呢?今天的文章就给大家讲讲,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如何办理离婚?

 

一、通过驻外使领馆登记离婚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为男女双方均居住于驻在国的中国公民办理婚姻登记。

如果夫妻双方在国外,且在中国驻外使领馆登记结婚登记的,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 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双方共同到原结婚登记的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离婚。

 

二、向国内法院起诉离婚

 

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可以委托律师但不可以自己不出面,因为婚姻涉及身份关系,不能全权委托律师而自己不出面。但因为疫情的原因,回国非常不方便,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现在大部分法院可以通过视频开庭审理离婚案件。同时,不能回国的一方须委托律师代为提起离婚诉讼。

 

三、国内哪个法院可以受理离婚诉讼?

 

1、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有权受理离婚诉讼。

2、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的,双方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均有权受理离婚诉讼。

 

 

四、委托书及诉讼文件应当履行公证认证手续。

如果不能回国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委托国内的律师代为诉讼离婚,但委托书需要经过中国驻外使领馆公证或认证后发往国内使用。

离婚诉讼的有关法律文书如委托书、起诉状等文件应经当地相关部门公证和认证后,再送往中国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认证。不同国家公证、认证手续可能存在不同,具体以当地大使馆或总领馆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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