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惠斯律师
陈惠斯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256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上海-静安区专职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动迁房没有产证可以起诉吗

作者:陈惠斯律师时间:2020年06月07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64次举报


动迁房没有产证可以起诉吗

【安置房屋分割的受理问题】安置房屋尚未确定,当事人起诉要求分割安置房屋的,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当事人起诉要求分割安置房屋,其法律性质是不动产物权的分割。在安置房屋尚未确定的情况下,当事人将来可能获得的房屋实际面积、位置等尚处于不确定状态,法院不宜进行确权和分割,可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但应告知当事人在安置房屋确定后再行主张。

安置房是否确定,应根据《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的规定,原则上以不动产初始登记为判断标准。

但是实务中,有的安置房屋已钰建成,甚至巳经完成实物交付。对于由于特殊原因(如开发商未缴纳相关费用、建设过程中改变规划等),房屋长期无法办理初始登记,若对此类房屋不予分割,则会导致家庭共有利益悬置,不利于保护无过错的被安置人,因此对于此类特殊情况的安置房屋可以予以分割。

但由于不动产物权尚未登记,法院在处理时不宜作确权分割,而应作房屋购买处理,判决一般釆用XX房屋由XX当事人购买的表述。


陈惠斯律师,咨询电话:17602175761。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业务范围:婚姻继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房...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静安区
  • 执业单位: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76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