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见往往是刑事委托的开端,通过一次会见当事人或家属就可以对律师的工作能力、专业性有了大致判断,决定是否继续委托,因此要高度重视。我是这样做的:
1.提前研究涉嫌罪名法律规定、司法解释,立案、量刑标准,检索类案判决结果,做到心中有数;
2.提前拟定会见提纲,列举好要问的主要内容,第一次会见时间要保证90-120分钟,确保会见质量、效果,这也是显示专业性、工作水平、赢得委托人信任和好感的有效途径;
3.准备会见手续、资料、工具,预约或确定会见时间;
4.向委托人了解是否有转达问候、交代家事等允许律师代办的合法事项;
5.会见完将可以告知的内容及时、主动转告家属(显示工作经验和素养),缓解其关切和焦虑;
6.会见完,与办案部门联系,了解、核对罪名、概况,判断是否有必要争取受害人谅解(要花银子的,算算值不值,做好参谋),是否有可能申请取保候审(不许诺、不轻易判断)。
100人看过最高法刑二庭《关于辩护律师能否复制侦查机关讯
643人看过关于刑法中坦白的两个认识误区
1057人看过人民法院报案例:名为保证金实为诈骗的司法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