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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合同陷阱!年轻女孩合同埋雷, 30万“锁死”上海多套千万房产

发布者:冯从福律师|时间:2018年05月13日|分类:法律常识 |779人看过举报


小心合同陷阱!年轻女孩合同埋雷,

30锁死上海多套千万房产

 

案例回放:

一位90后年轻的上海女孩黄晓婷,通过房地产买卖合同,设计陷阱,以少量的定金套牢上海多位房主上千万元的房产。

据媒体报道,她所购买的房子每一套价格都是几百万元不等,同时她也支付了5-10万元不等的定金。但在付过定金后,她就开始玩消失,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首付款。等到房主想要解除买卖合同时,她便翻出了合同当中的违约条款来索赔。面对不公平的合同,顾姓、杨姓业主将黄晓婷起诉至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合同,但于20177月被一审法院驳回诉讼请求。其他受害者房主也先后起诉要求解除合同,所幸房主们联合起来互相出庭作证,揭露黄晓婷的阴谋,最终让黄晓婷全部败诉。更有趣的是,受害者房主们因祸得福,因为2016年到2017年上海房价涨幅惊人,他们的房子经过一番折腾和耽搁,反而价格暴增。

律师说法

让黄晓婷一度得手的关键套路,仍然非常值得所有人了解和警惕。通过分析,这份黄晓婷精心设计的格式合同陷阱重重:一、买方可以六百天不付房款;二、买方逾期付款仅支付每天万分之零点三的违约金,而卖方在六百天内解除合同要支付房价20%的违约金;三、买方可以将房子转卖给第三方……黄晓婷掌握了合同的主动权,在600日的合约期限内,假如房子的价格上涨超过定金和违约金,黄晓婷可以选择行权买下这套房子,然后再把它转卖给他人,赚取溢价。假如房子的价格下跌或者上涨低于定金和违约金,黄晓婷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不买这套房子,她损失的只有定金和违约金。

律师提醒

买卖房屋时,一定要审查合同条款中关于逾期期限和违约金的金额设置是否合理,必要时请教专业人士进行修改,以免发生纠纷时陷入被动局面。

                      (原载闽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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