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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上没有登记员的签名有效吗

发布者:张丽珍律师|时间:2021年04月29日|分类:婚姻家庭 |1214人看过

2021年起,民法典实施,婚姻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须经过一个月离婚冷静期才能给予颁发离婚证。离婚证上没有登记员的签名有效吗?民法典的离婚登记有哪些规定?下文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婚证上没有登记员的签名有效吗

  有效的,只要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夫妻关系就解除了。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民法典的离婚登记有哪些规定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关于婚证上没有登记员的签名有效吗的内容就介绍到这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从上文的介绍可知,离婚当事人只要办理了离婚登记,婚姻关系即已解除,离婚证上没有登记员签名也是有效的。对此如果大家对此还有其它疑问,可以咨询一下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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