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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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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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离婚诉讼传票能否申请延期开庭

发布者:张丽珍律师|时间:2021年04月27日|分类:法律顾问 |433人看过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且诉求已被受理,那么人民法院就会送达传票给被告方,通知其开庭的时间。被告收到离婚诉讼传票能否申请延期开庭呢?离婚诉讼时限是多久?接下来就一起来看看下文的解答吧。

一、收到离婚诉讼传票能否申请延期开庭

  可以申请延期开庭审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司法实践中,发现是否存在需要延期审理的情况是开庭前准备的重要内容。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没有到庭的,应将情况及时报告审判长,并由合议庭确定是否需要延期开庭审理或中止诉讼。决定延期审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决定中止诉讼的,应当制作裁定书发给当事人。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因此,申请延期审理是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通过提交延期审理申请书,使法院推延开庭审理日期,可以有充足的时间收集证据,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对抗对方当事人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平衡当事人间的诉讼权利,平等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为本案提供更多、更详细的证据,有利于人民法院分清是非,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并作出公正的裁判。

二、离婚诉讼时限是多久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 【对法定代理人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补充规定》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综上,离婚诉讼的被告收到法院传票后,不能按时出庭,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延期开庭离婚诉讼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当事人在离婚之后想要主张其它权利,应在诉讼时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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