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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离婚协议书中隐藏的秘密,一定要收藏!

发布者:张丽珍律师|时间:2020年12月31日|分类:婚姻家庭 |744人看过


  很多准备要离婚的当事人往往不太重视离婚协议书的撰写,凭感觉或者随意的咨询,或者在网上下载、摘录一个离婚协议书的模板,然后自己填填写写就去签署了离婚协议书,然后去办理了登记。离婚之后则是因为抚养权、探视以及共同财产的履行没有约定清楚而发生争执。那么一份完整的可操作性比较强的离婚协议书应该是怎么样的呢?离婚协议当中到底隐藏了哪些的秘密?今天就来跟大家一一的进行分享。

  一、离婚协议书应当包括哪些内容?一份完整的离婚协议书最起码要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双方一致同意离婚,这是最根本的。

  第二,关于子女的抚养问题。离婚协议书当中,如果双方有子女的话,要明确子女抚养,包括子女的名字、出生年月日等等都要写上。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要承担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同时,要约定探视时间,探视可以约定随时探视、一周探视一次、一个月探视两次,以及寒暑假如何探视等等。

  第三,财产分割问题,这也是大家发生争议最多的地方。财产分割我们一般情况下会明确房产的信息,包含该房产坐落在位置、小区名字、单元号房号、房产证号等等都要写清楚。还要明确房产归谁所有,如果是归谁所有不需要对另外一方补偿的话就不写;如果需要补偿的话,就需要写清楚补偿对方多少。此外,车辆归谁所有,然后补偿对方多少;公司的股权归谁所有,然后补偿对方多少;还有银行存款、保险等都要写上去,把你所有的财产都要写清楚。如果不写清楚的话,还是有一定的法律风险。财产归属写清楚归谁所有之后还会涉及到一个权利变更的问题。比如说房产的登记,如果房产约定归男方所有,但是现实的状况是该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这个就涉及到过户问题。协议中要去明确约定什么时候过户,约定的越清楚,协议的可操作性就越强。比如说股权登记在男方名下也归男方所有的话就不涉及股权变更的问题;如果是登记在女方名下,要变更给男方,那这时候就涉及到一系列的手续的问题,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时候也应该把这些需要准备的文件一次性的准备好。因为如果没有准备好,那这个股权变更可能是难以完成的。此外,对于补偿金的约定,可以写清楚补偿金什么时候支付,如果约定了房子归你,那要补偿对方的钱什么时候给。

  第四,约定违约责任。我们通常会在离婚协议书里约定违约责任,以此来约束对方严格按照协议履行责任。一部分是约束财产分割,若是对方需要对你进行补偿,那么什么时候给钱,若是不给会承担什么违约责任。另外,约束子女抚养费的给付,如果没有给便要承担责任。

  第五,是债务的问题。在协议里明确说明有没有共同债务。如果有的话,债权人是谁,然后明确双方是如何承担债务的;如果是没有债务的话,那么就是明确写明没有夫妻共同债务,各自名下的债务归各自承担,这个地方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二、损害赔偿的问题

  比如离婚到底有没有一方有过错?有没有发生财产转移的情况?这里会有一个损害赔偿。那这个条款一般都内化到财产分割的条款里面去,在写离婚协议时我们可以说一方主动放弃所有的财产,所谓的净身出户也都是可以的,法律上也都是支持的。在离婚的这个问题上没有显失公平可言,离婚的男女双方怎么分财产都是可以得到法律支持的。无论是按照一个净身出户也好、五五分也好、四六分、三七分怎么分都是可以的、都是合法的。所以,赔偿的部分可能往往内化到财产分割的条款里去了,但这确实是我们需要考虑的问题。以上就是我们通常来说一个离婚协议书应当具备的条款。

  三、签订离婚协议之后发生的抚养费纠纷以及探视纠纷

  以前都很少发生抚养费纠纷和探视纠纷,现在这类案例的数量也在越来越多,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离婚协议书没有签好。本节内容就跟大家分享一下,我们看到的离婚协议书导致经常发生争议的地方是哪些情况?子女探视的问题上以及抚养费层面上都有可能发生争议。那这个地方往往发生争议的原因是什么呢?主要是因为离婚以后双方的情况发生大的变化,但是在协议离婚的时候又没有考虑到这个层面所导致的争议。

   四、财产的层面

  这个层面上往往是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不愿意把财产写清楚。出现没有分割的财产或者没有包含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有未分割的财产的情况。另外一种财产约定的不明确,他可能在网上下载了一个离婚协议书,对于这个表述上不明确。表述不明确之后,男方理解为对自己是有利的,女方也把它理解为对自己有利,双方无法就协议的内容达成一致,就只有诉诸法院。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是对于财产评估不实,这主要是针对公司股份层面上的问题。举个例子来说,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双方对于股权的价值认识是不同的,若这个公司是男方实际经营,他就很清楚公司价值所在,女方没有实际经营,所以她不清楚这公司到底值多少钱。我们看到的一个真实的案例,双方约定公司股权归男方所有,男方补偿六百万给女方。离婚登记后两三个月她才发现,男方把他的百分之四十的股权当中百分之一点几转让给一个投资公司,就融资了三千万的样子。所以她觉得觉得太亏了,问现在还能不能再重新分割这个股权。其实,我认为这是非常难,甚至基本上是不可能。原因是上面说了,离婚协议的内容没有显失公平,如果是对它进行了评估,没有在离婚协议去说当时评估的价值是多少,这不是平分,但不能证明你少分了的这种情况下,改变这个是非常难的。

  这个层面再讲一个真实的案例。男女双方约定假离婚,女方在网上下了一个协议,她认为自己还是挺厉害的,因为她受过高等教育,然后也认为自己对家庭财产的情况比较了解,所以就下了一个版本。然后,对公司进行估值包括出资以及现在价值多少等。签完协议,钱她也没有要。后来发现她老公是真离婚,早就跟别人结婚了,等她发现的时候,已经两三年之后。她老公在跟她办离婚登记一年后已经跟别的女人结了婚,生了孩子,所以她再去发现的时候,这个公司根本就不是她想象的只值几十万。因为公司经过五年的时间,到第五年的时候已经开始赚钱了。她想推翻这个协议,也是难度非常大的。

  五、没有履行协议怎么解决

  比如说房产该过户没过户,该给的补偿没有给,这些也是比较容易发生争议的地方。协议书履行的问题,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容易解决一点。

  另外一个需要我们特别注意的就是,往往很多人在离婚协议书当中会约定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这个从法律上来说相当于一个兜底的条款,但是从律师的角度来说,我们非常慎用这个条款。我的建议是,除非你是财产的主动方,也就是说财产主要都是在你的控制之下,这种情况你可以使用这个条款;如果你对家庭财产不那么知情的话,你是财产的被动方,那你就要慎用这个条款。因为这个条款导致的后果再去推翻,发现他在哪里还有一套房子,想再来分,那这个无疑就已经增加了很大的难度,你要证明你根本就不知道那套房子,但证明不知道的东西是不是很难,确实是这样子的。

  六、户口的问题

  因为在离婚协议当中涉及到孩子的户口。比如说孩子的户口原本是跟爸爸的,双方又协议由妈妈直接抚养,那这时候妈妈说要把户口的问题去解决掉,要写个协议。户口的问题其实主要是靠双方的自觉履行,因为法院是不受理关于户口变更的诉求。所以,户口的问题可以写协议,但是如果不履行的话,也没有强制的效力。也就是说,如果你单独就户口的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是不受理的,这属于行政事务。

  七、离婚协议书的效力问题

  离婚协议的效力问题是值得大家特别重视的,因为它跟其他的协议不一样,其他协议达成同样的意思表示的话,签署了就生效了。但是离婚协议书签署了还没有生效,只有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之后才生效,所以这一点非常值得大家关注。你谈好了但是没有签下来,或者你谈好了也签下来了,但是没有去办理登记,这个离婚协议书还是无效的。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书当中,关于子女抚养、关于财产分配的所有的都是无效的,你不能拿着这份协议在离婚诉讼当中或者其他层面上去要求按照这个协议来履行。非常明确的来说做不到,所以大家要清楚离婚协议书的这个效力的问题。

  看了这篇“长篇大论”,你是不是很感慨:离婚协议书竟然暗藏玄机?当夫妻走到不得不离婚的地步时,当事人应当理性地对待,重视离婚协议书的撰写,建议最好委托专业的律师帮忙,律师会从专业的角度给出建议和意见,帮助当事人争取自己的权益,避免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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