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死亡,意味着继承的开始,继承人可以参与遗产的继承。继承开始后,需要确定遗产的范围、继承开始的地点、继承人范围等,这样方便继承人接受遗产。那么,如何确继承开始的地点?遗产的范围有哪些?法定继承人范围有哪些?针对这些疑问,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如何确定继承开始的地点
继承开始的地点,是指被继承人死亡之后,继承人参与继承,行使继承权,接受遗产的地点,也就是继承人开始继承遗产的地方。“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实践中,通常以被继承人生前最后住所地或被继承人的主要遗产所在地为继承开始的地点,而且想着继承人通常不会因为继承地点的问题发生争议,在哪处理,法院规定都是一样的,没必要为此增加时间成本或者交通成本。
确定继承开始的地点有利于确定被继承人的遗产范围,方便继承人参加继承、接受遗产。继承开始的地点还决定继承纠纷诉讼的管辖法院,在继承人应当关注的一个法律要点。
二、遗产的范围有哪些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着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三、法定继承人范围有哪些
《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希望本文内容可以帮助到大家。继承开始的地点就是继承人参与继承,行使继承权,接受遗产的地点,通常以被继承人生前最后住所地或被继承人的主要遗产所在地为继承开始的地点。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而提起继承诉讼的,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就是继承开始的地点。如有其它疑问不妨咨询本网律师,我们将为大家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