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离婚,什么是事实离婚?什么情况属于事实离婚?
在解答公众咨询时,看到很多公众一直在问事实离婚的问题。还有人问:分居多久是事实离婚,分居几年是事实离婚等等关于事实离婚的问题。按照正确的说法,事实离婚是不存在的。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的方式只有两种诉讼离婚(去法院离婚)和协议离婚(去民政局离婚),所以,没有事实离婚这种事情,也就不会存在分居多久、几年是事实离婚。公众之所以会这么问,是将事实婚姻和事实离婚混为一谈。
关于事实婚姻,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办法》出台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未领取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法律上承认他们的婚姻关系,这就是事实婚姻。而在1994年之后,法律上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分居只是在办理离婚手续时,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即因感情不和连续分居满两年的,法院调解无效的,就可以判决离婚。因此,因感情不和连续分居想要离婚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也可以协议去民政部门申请离婚登记。为办理诉讼离婚或协议离婚的,婚姻关系将一直存续,不会自动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