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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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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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前财产公证

发布者:张丽珍律师|时间:2023年07月21日|分类:婚姻家庭 |182人看过


一、婚前财产公证的财产是如何的

1、婚前财产公证的财产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谁可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1、未婚夫妻。未婚夫妻由于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各自的财产归属容易界定,不存在共同财产问题。

2、已婚夫妻也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只不过双方订立的协议内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财产,而不涉及婚后双方取得的财产。因此称作“婚前财产协议公证”。 而已婚夫妻要想做此项公证,就要取得配偶的完全同意和充分支持,才能顺利办理此项公证。因为我国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由于双方结婚后,对财产的共同使用、消耗、经营,使个人财产很难与共有财产进行区分和认定,除非夫妻双方对所达成的协议均无异议,否则婚前财产公证只能是“与君无缘”了。实践中就有当事人在婚前个人投资买房子,婚后(尤其是再婚)多年才想把房子做个婚前财产公证,以便留给自己的孩子,由于配偶不同意,费了好多周折。因此,从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最佳时间上看,晚办不如早办,婚后再办不如婚前就办。

婚前财产的公在实际问题的处理上需要自己进行资料的收集,在有关的法律程序上需要自己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否则问题的解决就会有着不小的争议,但是最为关键的还是需要有关的当事人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问题的处置,不过存在诸多的限定,需要自己留意。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北京安嘉师事务所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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