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珍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继承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使用权吗

发布者:张丽珍律师|时间:2022年02月16日|分类:合同纠纷 |386人看过

夫妻双方在准备协议离婚的时候,会先将房产、存款等财产进行协商,各自可分得多少财产,一般是均等分配,然后签订离婚协议书。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使用吗?夫妻离婚财产怎样分配?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使用权吗

  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对房屋的部分使用权,若该约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应认定该条款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拘束力。

  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共有房产赠与子女,但离婚后男方对房屋享有居住权,该离婚协议合法有效,所涉及的房屋赠与系附条件赠与,受赠与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后理应保障男方居住权。

  离婚协议书约定了女方享有房产居住权,但未约定居住权的行使期限,同时约定男方必须还清全部贷款,双方才可以出售该房产,结合双方当事人与银行签订的按揭贷款合同明确的按揭贷款期限之约定,女方签订《离婚协议书》时有理由相信,居住期限应当与偿还银行按揭贷款的期限一致。

、夫妻离婚财产怎样分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以上就是关于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使用权吗,以及夫妻离婚财产怎样分配的内容介绍,希望对大家带来帮助。从上文介绍可知,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只要内容合法,就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其它疑问,可以咨询一下在线律师。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