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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月子里离婚孩子由哪一方抚养

发布者:张丽珍律师|时间:2021年10月25日|分类:婚姻家庭 |407人看过

对于父母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的处理,我国的《民法典》有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那么,民法典规定月子里离婚孩子由哪一方抚养呢?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民法典规定月子里离婚孩子由哪一方抚养

  女方在生育后坐月子的,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的,但女方提出或者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在哺乳期离婚的,孩子一般归女方。

二、离婚新规定孩子归谁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 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

2.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6.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孙子女;

5-6不是法定的优先抚养子女的情况。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以上就是关于民法典规定月子里离婚孩子由哪一方抚养的知识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民法典明确规定,女方在生育孩子一年之内,男方不得提离婚,但女方可以,月子里的孩子还在哺乳阶段,离婚后应由女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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