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允丝律师
戴允丝律师
综合评分:
4.9
(来自23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广东-广州专职律师执业11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广州白云区继承专业律师;遗产有争议如何继承?代位继承转继承

作者:戴允丝律师时间:2020年01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15次举报

13416318024戴允丝律师是广州专业婚姻家庭继承律师,经验丰富10年经验,执业以来办理过大量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获得很好效果,在婚姻家庭继承等家事纠纷有较高造诣,帮助当事人成功离婚、成功分割财产、继承财产、争取抚养权等不计其数,精于谈判调解和诉讼代理,获得当事人高度认可,戴律师,您身边的婚姻家庭继承等家事纠纷专业律师 


戴律师婚姻继承律师团队,专业提供婚姻纠纷、抚养权纠纷、婚姻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纠纷、遗嘱继承纠纷、赠与纠纷、遗赠扶养协议纠纷、共有财产分割、同居析产抚养权纠纷、赡养费纠纷、共有房产分割纠纷、转继承、代位继承纠纷、婚姻继承财产所有权确认纠纷、涉老年人财产纠纷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婚姻财产纠纷、再婚财产纠纷、黄昏恋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纠纷、家庭间借贷赠与纠纷)、相关法律文书起草审核修改等法律服务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三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以下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遗产继承法律知识:一、没有立遗嘱那就可以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遗产,法定继承的遗产继承顺序是: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产继承顺序在法定继承中,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有两种情况: 
1、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已全部死亡; 
2、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了继承权或者丧失了继承权。 
这两种情况,不论发生哪一种,有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应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同一顺序继承人的遗产继承顺序: 
继承开始后,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以同时继承。在分配原则方法上,应当坚持平均分配为主。 
按继承法规定,应当注意几种特殊情况下的不等额分配。这些特殊情况包括: 
①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应当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人,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 
夫妻之间的继承权是基于相互之间的婚姻关系,因此,只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才有继承权。相反,如果继承开始前,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则他方无继承权。 
  我国婚姻法对配偶的继承顺序和份额无明文规定,适用继承法的有关规定;按照继承法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三者无先后之分。当配偶一方死亡后,首先应当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为,遗产是由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被继承人的部分构成的。此项遗产,原则上应当由被继承的配偶、子女、父母平等分配,但在处理具体问题时,应考虑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和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扶养、抚养和赡养关系,照顾未成年的、无劳动能力的或者生活困难的继承人的利益。

戴允丝律师(13416318024,微信同号),中共党员,2010年开始从事律师行业工作,10年以上经验,经验丰富,从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81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