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允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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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区物权保护官司律师;如何起诉返还被侵占房屋

作者:戴允丝律师时间:2019年12月1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40次举报

13416318024戴允丝律师,中共党员,全日制广东名校法学院校毕业,经验丰富10年经验,在房产领域有较高造诣,、一手房产交易纠纷、房产合同违约纠纷、房产租赁、房屋拆迁、二手楼房产买卖纠纷、宅基地、小产权房纠纷律师、一房二卖纠纷、物权保护纠纷、无权代理房产合同纠纷等等 。主要法律服务包括: 1.商品房买卖纠纷 2.二手房买卖纠纷 3. 居间合同纠纷、中介佣金纠纷4.房产过户纠纷 5.借名买房纠纷、房产所有权确认纠纷、房产使用权纠纷 6. 房地产拆迁纠纷 7.房产租赁纠纷、物业管理法律服务 8. 房地产项目收购专项法律服务、房地产项目开发全程法律服务 9. 建设工程承包和招投标法律服务、项目运作法律保障方案设计 10.房地产交易专项服务 11.起草审查房地产买卖、租赁、转让、抵押、融资等法律文件 12.婚姻继承房产纠纷、共有房产分割 13.其他房地产诉讼与非诉讼法律事务 


戴律师,广州盈科所专职律师,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天河区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三层 、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戴律师办案风格务实、理性。专业功底扎实、工作态度认真,办案过程当事人满意,受到当事人的高度赞誉。专业打造诚信,诚信铸造品质 戴律师收费合理、尽责尽责,当事人交到戴律师手上办理的案件无一不是尽心尽力办,当事人满意度高 


戴律师为您普及腾房纠纷部分相关法律知识: 



广州借用他人名义买房,被借用人反悔想占房怎么办?

案情摘要

    吴某购买了两套商品房,同时郑某与吴某签订协议,内容为吴某购买的2套住房实际为郑某所有,因郑某无户A口不具备购买条件,以吴某名义购买,实际付款人是郑某,吴某对房屋不享有权利也不承担风险。同时因该房屋在吴某名下,专打各类房产官司,为了出租经营该房屋,吴某出具委托书。后吴某出具了委托书给郑某。后房管局向吴某颁发了房产z证。因双方发生争议,郑某向法A院起诉,要求确认上述房产归其所有。诉讼中郑某提供了吴某名义的存z折,购房发z票原件,明确陈述了贷z款银行及每月还款的情况,吴某对付款的时间、数额、地点不能陈述,对存z折开z户日期也陈述错误。吴某认为购买了房屋,取得了产权证书,双方签订的协议无效,双方属于债z务纠纷,不能对抗吴某取得所有权。该房到底归谁所有?

   法A院经审理认为:吴某取得产权证书,擅长不动产案件办理,可以推定是权利人,但是依据双方的协议、发z票等证据,可以证明吴某取得上述房屋所有权系受郑某的委托,郑某享有事实上的所有权,郑某有权要求吴某注销产权登记,将房屋变更登记至郑某名下,遂确认房屋归郑某所有。

   律师讲法:根据《物权法》第17条的规定,广州海珠区咨询,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不动产的证明。该证书是权利的外在表现形式,只具有推定的证据效力,与实际权利状况不一定完全吻合。原告认为该权属证书记载的权利人错误,对该不动产主张权利的,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如果证据足以证明原告才是真正的权利人的,应当否定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权利人的权利,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戴允丝律师(13416318024,微信同号),中共党员,2010年开始从事律师行业工作,10年以上经验,经验丰富,从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81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