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奕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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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公检法人员诈骗

发布者:李奕卉律师|时间:2024年09月13日|分类:刑事辩护 |2639人看过


一、案件经过

2024年9月,诈骗分子通过FaceTime视频电话联系到崔某某,自称是山东警方的工作人员,准确报出崔某某的身份证号,并声称其涉嫌电信诈骗犯罪。这一步骤旨在建立初步的联系,并引起受害者的恐慌和不安。

    诈骗分子不断罗列出崔某某的“犯罪证据”,包括“银行卡涉嫌洗黑钱案件”、“名下的手机卡发送大量骚扰信息”等,并展示虚假的逮捕证、通缉令等法律文书,以营造紧张氛围,要求崔某某立即配合调查。

    为了进一步获取崔某某的信任,诈骗分子要求崔某某添加“民警”的QQ或微信,展示警服、办公室、手铐等装备和场所。同时,指挥崔某某前往宾馆等独立封闭空间,要求每日汇报行程,以防止当地“黑警”上门。这些步骤旨在让崔某某深信不疑,完全按照诈骗分子的指示行事。

在获取崔某某的信任后,诈骗分子声称为了洗脱罪名,需要进行资金审查,并要求崔某某将所有资金转入所谓的“安全账户”。在这一步骤中,诈骗分子诱导崔某某向“放心借”平台借款提现至名下银行卡内,并下载“Webex”APP使用会议号进入会议后打开屏幕共享功能,从而获取崔某某的手机ID(密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随后,通过远程操控崔某某的手机后台,将其银行卡内的资金充值到香港电子收费系统(Octopus)和日本交通卡(Suica Charge),并通过自动柜员机线下取走部分资金。同时,还引导崔某某向指定银行账户转账。

 

二、诈骗结果

崔某某最终被骗取了6万余元,其中包括从“放心借”平台借款提现的资金以及个人银行卡内的存款。

 

三、防范措施

1、提高防范意识:对于自称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的电话、短信或网络消息,要保持高度警惕,不要轻易相信。

2、核实对方身份:可以通过拨打110或到就近派出所咨询核实对方身份和所述情况的真实性。

3、不轻易转账汇款:在未经核实对方身份和情况之前,切勿轻易转账汇款给陌生人或所谓的“安全账户”。

4、保护个人信息:不要随意透露自己和家人的身份信息、银行卡号、密码等重要信息给陌生人或可疑人员。

通过以上案例和防范措施的介绍,希望广大市民能够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警惕性,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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