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张1某因与他人纠纷计划在某小区实施殴打他人的行为,因担心被该小区监控拍摄到,遂于2024年11月伙同受援人张某、刘某将该小区7个监控摄像头线路剪断,且在监控修好后,张1某再次带人将其破坏并带走。经查,监控维修费用共计6200元。 办案情况 辩护人在侦查阶段介入本案后,第一时间会见了张某向其了解案件事实。根据被告人张某的陈述,辩护律师认为张某仅参与了一次犯罪活动,且在犯罪事实中所起作用不大,可以请求侦查机关对其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该法律意见并未被公安机关采纳。本案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辩护律师通过阅卷及再次会见,认为本案除了各犯罪嫌疑人口供外,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被告人的犯罪情况,而各犯罪嫌疑人口供并不一致。后辩护律师就本案及被告人的情况与检察官进行了沟通并递交法律意见书。最终公诉机关认定本案证据不足,对被告人不予起诉。 案件点评 本案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独自在威生活,缺乏监护人的引导,更因学历低导致法律意识淡薄,容易被他人引诱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本起案件的发生正是因为其所谓的哥们义气和法律意识淡。辩护律师同其交谈时,其能清楚地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也痛表示后悔不已。辩护律师认为对未成年人,援助中心、司法机关及其他社会机构要加强对未成年人正确价值观、行为处事方法的引导及心理疏导,让犯罪消灭于预防阶段。同时作为辩护律师要注意根据案情提出更有利于被告人的辩护意见,以保证受援人的最大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