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玉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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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同时主张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发布者:唐玉娟律师|时间:2017年05月31日|分类:人身损害 |477人看过

合同中往往约定了违约金,守约的当事人一方在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时,能否向违约方主张既承担违约金,又赔偿损失呢?

   在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下,守约方在主张权利时,只能在违约金和赔偿损失之间选择一种救济方式。具体选择哪种方式,由当事人自己来选择,当事人有选择权。当事人往往会选择一种对自己最为有利的赔偿方式。比如,约定的违约金比起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来说较低时,守约方会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的方式。约定的违约金比起造成的损失过低时,守约方可以要求适当提高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比起造成的损失要高时,守约方会要求按照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来赔偿。但如果违约金比起实际损失过高时,违约方可要求适当降低违约金。

   但无论在哪种情况下,守约方都不能既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又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而只能选择一种主张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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