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网站
唐玉娟律师
执业资质:1441920**********
执业机构:广东国凡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债权债务法律顾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发布者:唐玉娟律师|时间:2017年05月30日|分类:合同纠纷 |538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下一篇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