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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违约金、预付款的区别

发布者:唐玉娟律师|时间:2017年05月30日|分类:债权债务 |562人看过

定金不同于预付款、违约金。定金和违约金的区别主要在于,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而违约金是对违约行为的一种制裁,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方面:首先,预付款的交付是属于履行债务的行为,没有担保的作用,而定金的交付是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而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其次,当事人违约时,定金起着制裁违约方并补偿受害方的作用,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后,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预付款支付后,无论哪一方违约,均不得作为制裁性的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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