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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十)

发布者:唐玉娟律师|时间:2017年05月26日|分类:公司犯罪 |868人看过

   第二十五条董事有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义务。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

  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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