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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玉娟律师
执业资质:1441920**********
执业机构:广东国凡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债权债务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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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唐玉娟律师|时间:2017年05月18日|分类:劳动纠纷 |716人看过
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同意 (委派/选举/聘任) 为公司的经理,任期 年。本企业承诺所任命的经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
任命方(盖章、签字):
注:任命方是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职务的产生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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