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欧阳移和律师 时间:2019年05月20日 596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2013年8月,1996年1月出生的彭某在深圳龙岗打工,时年16周岁,情窦初开,与时年21岁的甘肃天水申某一见钟情,二十天左右双方便开始租房同居生活,彭某对申某的帅气非常倾慕,同年年底双方便按风俗订婚过门,2014年9月,彭某生育一男孩,2016年2月17日双方在甘肃清水县民政局登记结婚。
由于彭某确实深爱申某,而且还只有十六岁,远离父母的她,把自己的一切都掏心掏肺的告诉申某,基本工资全部交给申某,可是申某是家中独子,父母宠爱过度,凡事没有主见,一切由其父母遥控指挥,彭某怀孕后,妊娠反应严重,所以只能辞工休息,而女孩子喜好零食,于是开支越来越多,而男方家庭经济拮据,又习惯了控制女方的经济,所以双方开始滋生矛盾,加之女方个子矮,身体胖,怀孕后面相更是大变,走在街上,两人越来越不相配,男方便心生抱怨,申某竟然让彭某回家,彭某气不过,双方争吵升级,男方却出手拖倒彭某,引起彭某早产,此后夫妻关系恶化。在小孩没满两岁时,彭某便于2017年2月毅然离开申某,从此分居至今。
然而,彭某家在湖南新邵的一个山区,到甘肃清水,可以说万里有余,一想起离婚,心里就打劫,于是彭某家人托付亲友四处寻找律师,可是费用奇高,无法承受,今年3月21日,彭某先后三次与本律师面谈,最终确定委托代理关系。
承办过程:
接受彭某委托后,本律师仔细研读案情,在收集一系列证据可以证明他们确实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后,于是前往甘肃天水调取资料,起诉立案。同时与承办法官沟通,争取法官的全力支持,让法官有足够多的心力放在这个横跨万里 的异地离婚案件上。在顺利立案后,又不时与承办人联系,反馈最新进展,再补充我方证据材料。在开庭时,由于我方准备充分,彭某在法庭上的哭诉确实让人同情,开庭主审法官,助理法官,书记员,均大力协助我方做对方工作,最终本案调解结案!
审判结果: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彭某与申某自愿离婚,婚生男孩由申某抚养,小孩抚养费由彭某一次性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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