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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某工伤赔偿案

2015年11月05日 | 发布者:王华 | 点击:1264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2013年8月,贵州人程某,男,现年41岁,经朋友介绍到广东某县工地干活,刚到工地上做工2个小时,由于钢筋蹋跨,程某躲闪不及,被钢筋压到双腿,造成两条大腿粉碎性骨折。

案件描述

2013年8月,贵州人程某,男,现年41岁,经朋友介绍到广东某县工地干活,刚到工地上做工2个小时,由于钢筋蹋跨,程某躲闪不及,被钢筋压到双腿,造成两条大腿粉碎性骨折。程某是经朋友介绍才去做工的,连包工头都没还未见到,就直接上工地干活,仅做了两个小时左右便受伤,更不要说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事故发生后,程某要求用人单位认定工伤,承担赔偿责任。单位认为程某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与其有劳动关系,拒绝认定和赔偿,让程某自己找包工头解决。

程某多方维权无果,事故发生近一年后经人介绍才找到王华律师,由于事故发生近一年,其工友有的已经回到自己的家乡,有的到其他省份去打工,有的不愿意配合调查,调查取证极其困难,王华律师经过专业、认真、努力的工作,找到了当时在场的工友,走访了现场,进行电话录音,短信公证等方法进行了全方位的调查取证。并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诉,要求追究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等违法行为,经过多方争取,历时近三个月,用人单位只好赔偿程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31余万,陈某及其家属十分满意。

总结本案的经验教训,希望农民工朋友在外打工的时候,强烈要求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尽量要保留相关的书面证据比如工资单,工号,工资卡等,有的工人朋友粗心大意,连用人单位帮开户的工资卡也随意丢失,造成了取证非常困难,陈某这个案件难度极大,工作时间非常短,连工友都还不认识,维权工作非常被动。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

2013年8月,贵州人程某,男,现年41岁,经朋友介绍到广东某县工地干活,刚到工地上做工2个小时,由于钢筋蹋跨,程某躲闪不及,被钢筋压到双腿,造成两条大腿粉碎性骨折。程某是经朋友介绍才去做工的,连包工头都没还未见到,就直接上工地干活,仅做了两个小时左右便受伤,更不要说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事故发生后,程某要求用人单位认定工伤,承担赔偿责任。单位认为程某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与其有劳动关系,拒绝认定和赔偿,让程某自己找包工头解决。

程某多方维权无果,事故发生近一年后经人介绍才找到王华律师,由于事故发生近一年,其工友有的已经回到自己的家乡,有的到其他省份去打工,有的不愿意配合调查,调查取证极其困难,王华律师经过专业、认真、努力的工作,找到了当时在场的工友,走访了现场,进行电话录音,短信公证等方法进行了全方位的调查取证。并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诉,要求追究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等违法行为,经过多方争取,历时近三个月,用人单位只好赔偿程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31余万,陈某及其家属十分满意。

总结本案的经验教训,希望农民工朋友在外打工的时候,强烈要求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尽量要保留相关的书面证据比如工资单,工号,工资卡等,有的工人朋友粗心大意,连用人单位帮开户的工资卡也随意丢失,造成了取证非常困难,陈某这个案件难度极大,工作时间非常短,连工友都还不认识,维权工作非常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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