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
原、被告婚后生育一子一女,二人常年一同在菲律宾工作生活,但婚后感情不断变淡,同在境外却长期分居,婚姻早已形同陌路。双方多次私下协商离婚,始终未能达成一致。
被告提出条件:若原告坚持离婚,便不让其探视子女。探视权被附加限制,原告维权受阻,无奈之下选择起诉离婚。
因双方旅居海外,近半年内均无法回国参与线下庭审,案件推进面临阻碍。原告全权委托刘淳倩律师处理本案,希望依法解除婚姻关系、正常行使探视权,同时无需回国出庭,彻底解决纠纷。
二、争议焦点与代理难点
核心争议焦点
1.双方长期分居,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能否依法准予离婚;
2.两名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如何分配,保障孩子健康成长;
3.破除“离婚即禁止探视”的限制,依法保障原告正常探视权;
4.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如何划分,规避后续经济纠纷;
5.当事人身处境外、无法回国,如何协调庭审方式,保障诉讼正常推进。
代理难点
- 双方离婚协商破裂,被告以禁止探视作为条件,双方对立情绪较强,调解破冰存在难度;
- 二人同在菲律宾却长期分居,相关事实梳理、证据固定需要细致核实;
- 原、被告短期内均无法回国,线下开庭无法实现,需多方沟通协调法院开通线上庭审;
- 若直接判决,易加深双方隔阂,埋下后续探视摩擦隐患;
- 需平衡双方诉求与未成年人利益,厘清各项权责,确保案结事了、无遗留问题。
三、代理策略与关键动作
1.多方斡旋沟通,促成调解并落实线上庭审
结合当事人境外居住、无法回国的客观情况,刘淳倩律师多次与被告沟通,释明法律规定与利害关系,逐步化解双方矛盾,促成对方同意调解离婚。同时反复对接承办法院,如实说明实际情况,最终成功争取到线上开庭、线上调解的审理方式,顺利扫清庭审障碍。
2.完整梳理证据,佐证感情破裂事实
律师全面整理婚姻登记资料、子女身份信息、双方境外分居及感情不和的相关证据,完整还原案件事实,为法院认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准予离婚提供扎实依据,保障诉讼流程有序推进。
3.法理情理兼顾,合理分配抚养权
结合两名子女的生活现状、双方抚养能力,以及二人长期分居的婚姻状态,居中开展专业斡旋。综合各项因素敲定一子一女、双方各自抚养一名子女的方案,既尊重双方作为父母的抚养意愿,也为孩子营造稳定的成长环境。
4.明确探视规则,破除附加限制
针对被告“离婚便不让探视”的主张,依据法律规定阐明: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探视权,该权利不受离婚与否的附加约束。在调解协议中清晰约定双方探视权益,明确探视以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为前提,具体细节由双方友好协商,从法律层面保障亲子正常往来。
5.清晰划分财产债务,斩断后续牵连
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梳理界定,协议中明确个人名下债权债务由个人自行承担,彻底划清经济边界,避免离婚后产生额外的财产、债务纠纷。
6.全程全权代理,当事人零奔波
从证据整理、文书提交、线上出庭,到多轮调解谈判、协议条款核对,全部由律师全权处理。身处境外的当事人无需回国,足不出境即可完成全部诉讼流程,省心高效解决纠纷。
四、案件最终结果
法院依法出具(2026)闽 0582 民初 10***号民事调解书,所有条款经司法确认,具备法律效力:
1.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2.两名子女由原、被告各自抚养一人,抚养费各自自行承担,互不另行支付;
3.双方均享有合法探视权,探视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正常保障亲子相处;
4.双方对婚内财产、债权债务作出明确划分,再无其他财产纠葛;
5.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诉讼费依规处理;
6.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互不追究,纠纷彻底了结。
五、案件办案意义
1.分居导致婚姻失和,专业调解化解对立矛盾
二人同在海外却长期分居,夫妻感情日渐消散,又因探视附加条件加剧分歧。专业律师介入后以调解为突破口,缓和双方情绪,既体面结束破碎的婚姻,也维护了亲子间的正常联系。
2.灵活应对跨境诉讼难题,打破地域限制
针对当事人旅居境外、无法回国的特殊情况,积极协调法院启用线上庭审模式,打破空间阻碍,让身处海外的当事人也能顺畅处理家事纠纷,大幅降低维权的时间与经济成本。
3.厘清法律边界,守护法定探视权利
探视权是父母的法定权利,不能被随意附加条件、变相限制。本案中明确法律规则,在协议中落实探视权益,从根源避免后续因探视问题再起争执。
4.全流程专业把控,高效处置复杂家事案件
从事实梳理、证据固定,到沟通调解、庭审协调、条款审核,全程精准把控。凭借丰富实务经验,兼顾法理与人情,帮助当事人体面走出婚姻困境,开启全新生活。
刘淳倩律师
专注婚姻家事案件
擅长离婚纠纷、抚养权争夺、彩礼返还、夫妻财产分割、债务隔离、财产追回
不盲目怂恿诉讼,不无底线妥协
用专业能力,帮你守住权益、化解难题
刘淳倩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