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这是一起由私自泡制、售卖“药酒”引发的涉嫌诈骗案。当事人张某因一时贪念,伙同他人购买鳄龟、蛇等材料泡酒,并利用化学反应伪造“神效”,在多地摆摊虚假宣传,共计骗取他人钱财6850元。案发后,张某虽被刑事拘留并移送审查起诉,但面临刑事指控的风险依然严峻。
作为张某的辩护人,聂海平律师在接手案件后,迅速介入并开展了卓有成效的辩护工作。聂海平律师深知,本案的关键在于如何准确界定行为性质以及争取从宽处理的机会。
首先,聂海平律师多次会见当事人,对其进行细致的法律辅导与心理疏导,帮助其认清自身行为的法律后果。在聂律师的专业引导下,当事人彻底放下了思想包袱,选择如实供述罪行,表现出极高的认罪悔罪态度。
其次,在审查起诉阶段,聂海平律师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提交了详尽的辩护意见。他紧扣案件事实,指出当事人涉案金额较小,且归案后具有坦白情节。更重要的是,聂律师督促并协助当事人家属全额退缴了6850元赃款,取得了实质性的谅解基础,最大程度降低了社会危害性。
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聂海平律师的辩护观点。检察院认为,虽然当事人行为构成诈骗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等法定从轻、从宽情节。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决定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这一结果不仅让当事人免于牢狱之灾,得以回归家庭和社会,也充分体现了聂海平律师在法律框架内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专业能力与责任担当。
聂海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