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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书出具后如何索赔?交通事故理赔必看攻略!

作者:张鑫律师时间:2024年01月2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86次举报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后可以根据相应的责任划分进行赔偿,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张鑫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本溪市律师协会会员,四级律师。法律功底扎实,办案经验丰富,从事律师工作期间多次代理刑事案件,...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辽宁-本溪
  • 执业单位:辽宁良新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210520********4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劳动纠纷、交通事故、法律顾问、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