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在生活中你是不是也有过这样的经历,父母说好的要将房产赠与自己,最后却反悔了。父母的行为是否被法律所允许,我们是否能向其主张交付?带着这个问题,我们一起来看看民法典中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吧。
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①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②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可任意撤销。
这条法律规定了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即赠与人在把赠与财产交付给被赠与人之前,是可以反悔的!但是同时规定了在特定情形下,赠与人是不可以反悔的。第一种情况是:经过了公证!第二种情况是:特定的慈善捐赠!
赠予人的法定撤销权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此处包括故意和重大过失两种);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同等撤销权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同样享有撤销权。《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结合二、三可以看出,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后,赠与人本人享有独立的撤销权,而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只有在赠与人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而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才可以行使撤销权,且二者撤销权行使期间不同。
撤销权的消灭期间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根据本条规定,赠与人或赠与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