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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车辆借给别人发生交通事故,车主要担责吗?

发布者:王旭律师|时间:2021年11月24日|分类:交通事故 |561人看过

案例:

姚某将自己的车借给没有驾照的杨某使用,杨某驾车过程中发生车祸,撞上了骑电动车的梁某,梁某受伤。梁某要求驾驶员杨某和车辆所有权人姚某共同承担责任。那么,把车辆借给别人发生交通事故,车主要担责吗?

姚某作为车辆所有权人,将车辆借用给没有驾驶资格的杨某使用,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且责任属于机动车一方,姚某对损害发生有过错,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209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律师评析

现实生活中,因存在租赁、借用等情形,会出现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并非同一人的情况。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且属于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时,一般是由实际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所有人和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的,要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案中,车辆所有权人是姚某,但因姚某将其自有车辆借给朋友杨某使用,导致机动车所有人(姚某)与使用人(杨某)不是同一人,此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梁某受伤,且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机动车使用人即杨某对梁某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姚某作为车辆所有权人,将车辆出借给杨某使用时,应当对借用人进行必要审查,包括确保借用人杨某具有驾驶资格。但姚某明知杨某没有驾驶资格,仍然将车辆借给杨某使用,导致杨某驾驶车辆发生事故造成梁某受伤。虽然姚某不是车祸发生时的驾驶人员。但因姚某对梁某受伤存在过错,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对梁某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提示

将自有车辆出租、出借给他人使用时,车主一定要对承租人、借用人进行必要的审查,特别要审查承租人、借用人是否有驾驶资格。车主应当查看承租人借用人的驾驶执照,确保承租人、借用人有驾驶资格,且驾照处于有效期内。

车主还应当保障机动车性能符合安全的要求,如车辆制动灵敏等。机动车所有人没有尽到上述注意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对因自己的过错造成的损害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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