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珩晖律师 执业机构:广东凯君瀛信律师事务所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经济合同纠纷
“张律师,我被骗了十几万,现在心里咽不下这口气,能不能也设个局把骗子骗了,把钱拿回来?”
在2025年至2026年的办案实践中,我无数次听到受害者提出这种“以暴制暴”的诉求。当被骗的愤怒达到顶点,一些受害者试图通过“反骗”来挽回损失或实施报复。然而,从法律的视角来看,这种行为无异于在悬崖边缘试探。
张珩晖律师团队温馨提醒:看守门前骗子多,小摊小贩全是托。遇到刑事调查,不要轻信“有关系能捞人”的许诺,请律师要找正规律师事务所。切勿在外私下委托,以免上当受骗。
一、被骗后为了报复,反过来去骗别人,怎么判?
在法律定性上,答案非常明确:无论你的初衷是不是为了报复或挽回损失,只要实施了诈骗行为,就可能构成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即使你骗的对象是之前的“骗子”,只要采用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且涉案金额达到了立案标准(一般为3000元至1万元以上),就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被诈骗”可以作为你实施犯罪的动机,但绝不能成为你免除刑事责任的法定理由。
二、如果对象是原骗子,或者受胁迫参与,能减轻处罚吗?
这是很多当事人最关心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我们需要分情况讨论:
针对原骗子实施“私力救济”:如果你为了追回自身损失,以“私力救济”的名义骗取原诈骗者的财物,依然构成诈骗罪。因为法律严禁通过非法手段维权,你的行为不仅无法追回损失,还会让自己背上新的案底。
受胁迫或欺骗被动参与:如果你被骗后,被原诈骗团伙胁迫或洗脑,被动地成为了他们的“帮凶”(例如提供银行卡、帮忙打电话),此时你的身份从受害者变成了胁从犯或从犯。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主动报复诈骗他人:如果你是出于报复心理,主动策划去骗无辜的第三方,那么你就是主犯,必须对全部犯罪数额和后果承担刑事责任。
三、真实案例警示:从被骗200元到获刑1年3个月
2025年,岚皋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极具代表性的案件。当事人张某是一名待业青年,因急需资金,被人在网上以“贷款服务费”的名义骗走了200元。
虽然金额不大,但张某的心态发生了扭曲。他认为“别人可以这样骗我,我为什么不能骗别人?”于是,他在各大社交平台搜寻有贷款意向的人,利用真实身份与被害人视频通话以博取信任,随后以收取利息、手续费、解冻费等名目,对17名被害人实施小额多次诈骗,累计骗取28516.38元。
最终,法院认定张某构成诈骗罪。尽管他具有自首、家属代为赔偿并取得谅解等从轻情节,依然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从200元的受害者,沦为骗取近3万元的加害者,张某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四、2026年司法新动向:严禁“以恶制恶”,电信网络诈骗从严惩处
近年来,随着电信网络诈骗的猖獗,国家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空前加大。2025年出台的《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明确规定,对涉诈人员实施金融、电信、信用三重惩戒。
在司法裁判尺度上,法院对于“被骗后骗人”的案件,坚决不予纵容。一方面,这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另一方面,如果放任“以骗制骗”,社会将陷入无序的私力复仇,法律秩序将被彻底破坏。因此,一旦你实施了反骗行为,不仅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还会被纳入失信名单,影响未来的贷款、就业甚至日常出行。
五、遭遇诈骗后,家属和当事人最该做的三件事
如果你或你的亲友刚刚遭遇诈骗,或者已经产生了“反骗”的念头,请立即停止危险的想法,做好以下三件事:
立即止损并固定证据:不要与骗子进行任何情绪化的对骂或“反骗”试探。第一时间保存所有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通话录音和对方账号信息。
第一时间报警求助:将整理好的证据提交给公安机关。只有国家公权力介入,才能合法、有效地冻结涉案账户,最大程度挽回损失。
寻求专业律师的法律指导:如果你已经因为一时冲动实施了“反骗”行为,或者被诈骗团伙胁迫参与了犯罪,请立刻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律师可以帮你准确界定行为性质,争取自首、从犯等法定从轻情节,避免在错误的道路上越陷越深。
被骗固然令人痛心,但用犯罪去惩罚犯罪,只会带来双重的毁灭。我是张珩晖律师,如果你正深陷诈骗泥潭或面临刑事风险,欢迎随时来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