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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出来后如何申请赔偿

作者:杭宗伟律师时间:2024年04月0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97次举报


一、劳动能力鉴定出来后如何申请赔偿

劳动能力鉴定出来后,可以按照以下步骤申请赔偿:

确认鉴定结论是否生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收到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可以在15日以内申请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鉴定结论生效后,有两种途径解决赔偿问题。

协商处理。这是首选途径。劳动能力鉴定完成后,如果单位已经给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除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之外,单位需要承担的就是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离职后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可以就这些与单位沟通赔偿。如果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工伤赔偿全部由单位负担。

法律途径。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向劳动局提起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用人单位在仲裁裁定生效后依然不支付赔偿,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劳动能力鉴定需要什么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是一个评估个人在工作中的身体、心理和认知能力的过程。它通常用于确定员工是否适合从事特定的工作,或者是否需要调整工作环境或任务以适应其能力。以下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的一般资料:

个人信息:首先,需要提供个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年龄、联系方式等。

健康记录:包括过去的和现在的医疗记录,如住院记录、手术记录、疾病诊断书等。这些记录有助于评估个人的健康状况和可能影响工作能力的疾病或状况。

体检报告:通常需要提交近期的体检报告,这可能包括常规的血液检查、心电图、X光检查等。这些报告可以为评估者提供关于个人当前健康状况的直接证据。

工作记录:这可能包括个人的工作历史、工作表现评价、岗位描述等。这些资料可以帮助评估者了解个人在工作中的实际表现和能力。

医生评估:可能需要医生对个人的身体、心理和认知能力进行评估,并出具相应的评估报告。

其他相关证明: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如残疾证明、工伤证明等。

请注意,具体的资料要求可能会因地区、行业和具体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而有所不同。因此,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前,最好先咨询相关的机构或部门,了解具体的资料要求。此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对于获得准确的劳动能力鉴定结果至关重要。因此,在提交资料时,应确保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来源:华律网

杭宗伟,江苏龙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拥有法律硕士学位,并专攻民商法学领域。作为一名法学理论功底深厚的专业人士,杭律师不仅...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常州
  • 执业单位:江苏龙成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420********69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侵权、民间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