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旭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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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需要哪些构成要件

作者:刘旭东律师时间:2023年06月2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15次举报


1、 强奸罪需要的构成要件为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他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童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童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童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童或者造成幼童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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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旭东,甘肃沁川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9年取得律师职业资格,后在国有上市公司任法律顾问及公司律师。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甘肃-白银
  • 执业单位:甘肃沁川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620420********9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合伙联营、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