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见的毒品贩卖案件中,常见的量刑是三至七年,在这些案例中,大多是没有查到具体的实物,多是凭借口供,依照多人多次给被告人定罪量刑。近来,笔者分析了长治地区大量的案例,发现之前在没有查到具体的实物时,一般不做克数推定,现在这个规则有所改变。例如被告人张三被指控贩卖毒品,在案的证据有三名证人证言以及微信转账记录。在两年之前,一般量刑不会超过七年,之前主流的观点是按多人多次贩卖,推断克数不足以采信,故量刑在三至七年这个区间,但是后来发生了变化,按照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按照单价最高的原则进行推断,计算出克数,对被告人进行量刑,后面出现了大量的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的案例。
王军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