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背景
2022年12月10日,患者冯某因“反复左腰部绞痛”入住某院,诊断为左输尿管上段结石。当日医方行经尿道左输尿管镜下气压弹道碎石术,术中发生输尿管撕脱损伤,约10厘米输尿管黏膜被拉出。患者随后转上级医院行左肾切取术及自体肾移植术,经历多次重大手术。患者认为医方手术决策错误、操作不当,遂提起诉讼,索赔72万余元。
律师核心贡献
1、精准锁定手术决策错误与操作违规
邓律师凭借医学专业背景,直击案件关键违法点:根据2022版《中国泌尿外科和男科疾病诊断治疗指南》,输尿管硬镜碎石术的适应症为“中下段结石”或“ESWL失败后的上段结石”,医方未行ESWL直接手术,决策错误;患者入院时已存在泌尿道感染,属手术禁忌症,医方仓促手术,操作不当,构成医源性损害。
2、申请司法鉴定,突破“并发症免责”抗辩
面对医方“并发症已告知、患方已签字”的抗辩,邓律师申请法院委托鉴定。鉴定意见认定:医方不具备手术适应症即行手术,术中处置不当造成输尿管撕脱,过错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是导致损害后果的全部原因,参与度100%。鉴定机构明确指出:“并发症告知不是免死金牌,更不是医方推卸责任的借口。”
3、伤残鉴定+全面核算,实现67.6万元赔偿
邓律师进一步申请伤残鉴定,认定患者构成八级伤残。据此全面核算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13项损失,最终获赔676623.66元。
案件结果
法院判决医方承担100%赔偿责任,赔偿患者676623.66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0294元。
案件意义
鉴定突破:鉴定机构明确认定医方过错为损害后果的全部原因,成功突破“并发症已告知即免责”的抗辩。技术破壁:邓律师精准运用2022版临床指南,将专业医学问题转化为清晰的法律争议点。行业警示:并发症告知不是免责金牌,对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具有重要警示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