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佳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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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佳维律师民间借贷维权胜诉案例:驳斥借名借款抗辩,足额追回近 20 万借款本息

发布者:刘佳维律师 时间:2026年08月10日 101人看过 举报

2026-08-10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当事人与被告签订书面借款及房屋抵偿协议,约定出借 22 万元现金给被告,借款周期一年,同时被告将自有房产过户至当事人名下作为债务担保,到期还清款项后再办理房产回转过户手续。借款初期被告尚能按期支付利息,后期无故停止付息、拒不归还本金。当事人委托刘佳维律师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诉求:1. 判令被告偿还 22 万借款本金,并按法定利率标准支付逾期利息;2. 确认原告对案涉房产享有抵押优先受偿权;3.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庭审中被告提出核心抗辩,声称自身仅为名义担保人,实际用款人为案外第三人,还款也由第三人直接支付,应当追加第三人承担全部还款责任,同时主张大量还款应全额抵扣本金,大幅缩减欠款总额。

二、案件核心难点

  1. 主体定性争议极大:被告全程否认自身借款人身份,主张只是担保中间人,试图将全部债务转移至案外人,若抗辩成立原告将面临向第三方另行起诉的维权成本;

  2. 利息抵扣、本金核算分歧突出:被告自行统计多笔转账还款,主张高额还款直接冲抵本金,大幅压低剩余欠款金额;且双方原约定月息 1.8 分超出司法保护上限,需要依法重新核算本息抵扣明细;

  3. 担保形式存在法律瑕疵:双方仅以过户房产作为担保,未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优先受偿权存在不被法院支持的风险;

  4. 款项交付为现金形式:无银行转账流水直接佐证 22 万元交付,需要依托书面协议、过户行为、还款记录综合印证借款实际交付。

三、刘佳维律师代理办案思路

(一)固定书面借款凭证,彻底推翻 “非借款人” 抗辩

律师当庭提交双方亲笔签署《房屋抵押过户合同证明》,合同清晰载明被告系直接借款人、22 万元款项交付给被告本人;同时结合当日房产过户手续、被告持续主动付息记录论证:合同缔约方、收款对象、前期付息主体均为被告,即便存在案外人代为转账还款,也仅属于被告自行安排第三方代为履行,不能改变原、被告之间的借贷法律关系,法院无需追加案外人参与本案,还款责任仍由签约被告独立承担,直接否定被告转移债务的抗辩主张。

(二)依法重新精准核算本息抵扣金额

  1. 明确原约定月息 1.8 分超出民间借贷司法保护上限,主动向法庭提出统一按一年期 LPR4 倍(年利率 14.8%)重新核算全部已还款项;

  2. 区分款项性质,扣除单独出借的过户周转资金 3900 元,再将被告全部还款拆分优先抵扣合法利息,超出部分再冲抵本金;

  3. 逐项核对被告提交的全部转账明细,逐笔计算计息周期、抵扣金额,得出客观、合法的剩余本金、利息数据,反驳被告全部还款抵扣本金的不合理算法。

(三)客观说明房产担保瑕疵,优先保障本金利息债权

律师如实向法庭释明,案涉房产仅完成过户、未办理正式抵押登记,物权层面的优先受偿权无法得到支持,但不影响主借贷债权合法有效,请求法院优先判决被告全额偿还剩余本金及逾期利息,优先保障当事人核心金钱债权。

(四)主张全部诉讼费用由违约借款人承担

因被告长期拖欠本息、庭审恶意否认借款主体身份,导致原告支出案件受理费,该维权成本依法应当由违约方全额承担。

四、法院一审裁判结果

法庭完整采纳刘佳维律师全部核心代理意见,作出胜诉判决:

  1. 认定被告系案涉借款唯一还款义务人,驳回其追加案外人、否认借款人身份的全部抗辩;

  2. 依法核算抵扣后,判令被告十五日内向原告偿还剩余借款本金 193081 元、欠付期内利息 13508 元;

  3. 判令被告以 193081 元为基数,自逾期之日起按照 LPR 四倍标准支付持续逾期利息至全部款项清偿完毕;

  4. 案件受理费全部由被告承担;

  5. 因未办理抵押登记,驳回房产优先受偿权诉求。即便存在现金交付、担保手续瑕疵、被告转移债务抗辩多重不利情形,当事人近 20 万本金及对应利息债权全部获得法院支持,实现核心维权目标。

五、办案总结

  1. 民间借贷案件中书面借款协议是认定借款主体核心证据,即便存在第三方代为还款,也不能推翻签约借款人的法定还款义务,律师可据此驳斥 “借名借款、仅为担保” 的抗辩;

  2. 现金交付类借贷无需过度担忧举证风险,搭配书面借款合同、配套担保过户手续、借款人长期付息记录,能够完整印证款项实际交付事实;

  3. 约定高息借款无需被动接受对方全额抵扣本金的主张,律师可依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按法定保护上限重新拆分利息、本金抵扣,算出客观公正的剩余欠款金额;

  4. 以房屋过户作为担保的借贷存在法律漏洞,无法取得优先受偿权,但不影响主债权成立,代理律师可分层主张,优先保障本金与利息回款;

  5. 面对被告全盘否认借贷关系的庭审对抗,完整梳理合同、履约、还款全套证据,分层说理,能够稳定获得法院对出借人债权的全额支持。


个人简介:刘佳维律师,辽宁北勋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执行主任,毕业于沈阳大学法学院。擅长劳动纠纷、工伤人损、交通事故、民...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辽宁-沈阳
  • 执业单位:辽宁北勋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210120********24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劳动纠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辽宁北勋律师事务所
1210120********24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劳动纠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