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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服务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发布者:潘奕含律师|时间:2020年11月30日|分类:工伤赔偿 |631人看过


如果是单纯的志愿者服务中受伤,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因为《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二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而志愿者组织者不是企业。然而,并非单纯的担当志愿者,而是被单位委派,属于代表单位从事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规定,认定工伤。 







转载自最高人民法院案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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