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媛律师

  • 执业资质:1371620**********

  • 执业机构: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火灾赔偿综合咨询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买卖不破租赁及其例外

发布者:王媛律师|时间:2023年11月16日|分类:房产纠纷 |275人看过

“买卖不破租赁”是指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承租人有权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但是,“买卖不破租赁”也会受到限制: 

定限制——“买卖不破租赁”受当事人另有约定限制;

法定限制——事先抵押权限制:受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买卖不破租赁”受限制;事前查封限制: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买卖不破租赁”受限制。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