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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媛律师
执业资质:1371620**********
执业机构: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火灾赔偿综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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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王媛律师|时间:2023年11月16日|分类:刑事辩护 |167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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