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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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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登记结婚同居12年,能否继承遗产?法律解析与实务建议!

发布者:李小非律师|时间:2026年02月10日|分类:婚姻家庭 |172人看过

【案例概述?】

2009年至2021年3月,王美与老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未办理结婚登记,感情稳定,持续12年。老伍于2021年3月2日因肝癌去世,生前有一栋房屋。伍1在老伍去世后向龙井市公证处申请继承,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与配偶名下。王美因长期照顾老伍,于2021年11月起诉要求分得3万元遗产。

【法院观点?】

法院认为:根据《民法典》第1123条、第1127条,王美非法定继承人,不能作为配偶继承。但依据《民法典》第1131条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8条,王美对老伍扶养较多,可分给适当遗产。最终判决支持其请求。

【法院裁判要点?】

1.两人不构成事实婚姻,王美非法定继承人。

2.根据《民法典》第1131条,王美属“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分得适当遗产。

3.法院综合考量其生活与精神扶助,判决支持诉求。

【法律解读?】

事实婚姻认定:1994年2月1日后未登记结婚的,不属事实婚姻(解释一第8条)。

酌情分得遗产权: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依法分得遗产(民法典第1131条)。

【举证要点】

需证明长期共同生活(水电费、物业记录)、生活照料(医院陪护单、购药凭证)、物质供给、精神慰藉(聊天记录、邻居证言)。

【律师建议?】

对长期同居者,建议立遗嘱明确遗产分配,避免无结婚证致无法继承。

主张“扶养较多”需准备医疗陪护记录、邻居证言、支付凭证等。

可咨询专业家事律师,评估证据充分性,制定诉讼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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