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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买卖、赠与,房屋过户哪种更划算

发布者:赵春梅律师|时间:2019年10月22日|分类:房产纠纷 |543人看过


多父母买房子,大部分是为了将来能够把房子留给子女,但很多人不知道,要想把房子过户到子女名下,其中还需要支付一笔不小的税费。

那么在继承、赠与和买卖等方式中,哪一种方式是最省钱呢?

继承过户在这三种方式中的税费最少。

但是如果通过继承或赠与获得房产再出售时的税费又是什么情况呢?

在不满五年的情况下,继承和赠与方式的成本比较高,其主要原因是个人所得税高,此时选择买卖方式转让房产比较划算。

不同方式获得房产所需要提交的材料(以下都需要填报《房地产继承不征契税相关情况说明》或《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一)司法继承/公证继承:

1、申请人或代理人身份证明:本人无法到场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

2、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分别持证的,需要提交所有不动产权证书;

3、法律文书:继承公证书或已经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二)未通过公证或司法程序继承:

1、申请人或代理人、共有产权人身份证明:继承人本人无法到场的,应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公证委托的可不提供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2、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以下之一均可):①被继承人因死亡注销户口证明(户口簿),②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③其它具有法律效力的死亡证明材料;

4、亲属关系证明,即申请不征契税个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下之一均可):①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婚姻登记证明、收养登记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明,②公安机关出具的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户籍证明;③亲属关系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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