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尚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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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期、保修期、检验期三者的区别

发布者:谢尚书律师 时间:2020年08月17日 646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检验期是指买方在接收货物时用于确定交付的货物

(数量和质量)

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

时间段。实践中,检验期的长短与瑕疵的类型有关。在买卖合同中,一般将质量瑕疵分为外

观瑕疵

(也叫表面瑕疵)

和隐蔽瑕疵。外观瑕疵的检验期较短,应当面检验或在约定的时间

内检验,一般约定为二周、一个月或三个月,

最长一般不超过六个月。

隐蔽瑕疵一般是通过

肉眼无法判断,而是要安装运行后才能发现的瑕疵,约定的时间较长,

保修期,是指经一方验收合格后,另一方承XX因产品质量问题出现的损坏而免费提供维修标的物的期限。

质保期是指销售方(包括生产商和销售商)对产品质量的承XX,购买方不会因产品质量问题而遭受财产和人身损害的期限。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质量保证期的规定,质保期自产品生产出来已经开始计算,一般为产品的生产日期或者出厂日期,结束日期为产品上标明的质量保证期的有效期届满之日。

检验期: 以买卖合同为例,瑕疵类型不同,检验期长短不同。如表面瑕疵(外观瑕疵)、隐藏瑕疵。表面瑕疵,一般约定当面检验或者较短时间内检验,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内;隐藏瑕疵,最长期限为两年;根据合同法,检验期开始的时间为收到标的物的时间。如合同没有特别约定,一般从收到标的物次日起算,结束时间双方均可约定,


谢尚书,男,四川龙正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西南科技大学,曾就职及实习于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刑庭、南充市南部县人民法院...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南充
  • 执业单位:四川龙正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11320********50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