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郑州离婚律师推荐 崔亚冉律师代理跨境离婚
一、客户需求
张先生(38岁),在新加坡某科技公司任职,已在新工作五年。妻子及孩子均在国内生活。因长期两地分居,夫妻感情逐渐疏远,双方均有意解除婚姻关系。
张先生找到崔亚冉律师团队,希望在不回国、不走诉讼的前提下完成离婚,核心诉求有三:
1、双方自愿离婚;
2、婚生子(3岁)由妻子直接抚养,张先生按月支付抚养费;
3、国内房产一套(婚后购买,市值约350万元)及存款约60万元依法分割。
张先生明确表示:优先选择协议离婚,不希望进入诉讼程序。 原因很简单,他人在新加坡,回国应诉成本太高,也不愿把家事闹到法庭上。
二、办案思路
(一)先协议、后诉讼——两步走策略
我方评估后认为,双方争议不大,有协议离婚的基础。
遂制定方案:
1、优先路径:起草《离婚协议》,由双方签署后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2、备用路径:若一方反悔,再启动诉讼程序,张先生可委托律师全权代理
(二)协议起草的核心要点
1、房产处理:房产归妻子所有,剩余贷款由妻子承担;妻子向张先生支付折价款130万元(扣除贷款后净值约260万元,各分一半)
2、存款分割:双方名下存款60万元,各分30万元
3、抚养权及抚养费:儿子由妻子抚养,张先生按月收入5.5万元的20%支付抚养费
4、跨境签署安排:因张先生在新加坡无法回国当面签署,协议签署采用“线上确认+分别签署+邮寄原件”方式完成
5、冷静期衔接:双方共同赴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30天冷静期届满后领取离婚证
三、最终结果
双方顺利签署《离婚协议书》,共同向民政局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领取了离婚证。张先生按协议约定支付了首期抚养费及房产折价款,双方未进入诉讼程序。
四、案件要点
1、协议离婚优先于诉讼:对于分居两地、争议不大的跨境离婚案件,协议离婚是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选择
2、离婚协议的“一揽子”功能:一份完善的离婚协议可涵盖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全部事项,避免多头诉讼
3、冷静期不是障碍:冷静期内双方反悔的风险需通过协议条款和前期沟通进行控制
(本案例根据实务经验编写,已做脱敏处理)
崔亚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