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杨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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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公司严重亏损,投资人可以不继续出资吗?

发布者:徐杨琴律师|时间:2020年08月06日|分类:公司法 |280人看过

在公司认缴制的背景下,股东出资不再要求“一步到位”,而是可以在章程规定的期限内分期缴纳完毕。因此,很多企业家抱着“先投资看看”的心态进行投资,他们认为反正做公司股东也不需要立刻出资,我先少投点钱,如果公司发展态势不好没什么利润可以给股东分红,那我就不继续出资了,大不了我不做公司股东了,已经投进去的钱我也不要了。

  如果投资的标的公司严重亏损,投资人就可以不继续出资要求退出公司了吗?答案是否定的。很多企业家之所以有这种错误的观点,是缺乏对“认缴制”以及股东出资义务的正确理解。同时,他们盲目投资,不做前期背景调查,忽略了投资高收益背后的高风险,导致一旦投资失误,不仅获取不了收益,还有可能被“套牢”。

  经典案例

  A公司是一家网络科技公司,2016年A公司准备转型做电商,需要进行融资。2016年8月,A公司进行融资路演的时候称2017年计划吸引3亿用户注册,直接对标“拼多多”。在这场路演中,潘某被A公司激情洋溢的宣讲打动,想要投资A公司,但是又担心A公司日后发展没有他们宣传的那么好。跟潘某同行的其他投资人说,你先认缴个500万股份,又不要求你立刻出资,你可以先投10万进去看看,如果以后公司发展不好,剩下490万你就别出了,你可以退出公司,大不了已经投的那10万不要了。潘某一听,认为这个办法很好,于是跟A公司签订了投资协议,认缴了500万出资,出资期限是2019年1月1日。

  2016年10月,潘某先向A公司出资了10万元。后来A公司对潘某说,电商平台前期需要大量资金去补贴平台用户,这样才能吸引更多人注册,希望潘某再多出资一点。于是潘某又出资了20万元。然而由于A公司制定的经营策略失误,而且错过了电商行业的红利期,所以并未能盈利,反而一直在亏损。潘某见状,多次要求退股,让A公司把投资款返还给自己,但是A公司予以拒绝。

  2019年3月,潘某收到了A公司发来的函件,要求潘某履行剩余470万出资。潘某认为自己的投资目的根本没实现,也不愿意继续出资,所以拒绝出资。后A公司将潘某诉至法院,要求潘某出资。法院认为章程规定的认缴期限已届至,潘某应当履行剩余出资义务,遂判决潘某向A公司出资。

  风险提示

  实践中很多企业家投资往往是凭借一腔热血,而缺乏理性、慎重的思考,有些企业家甚至盲目认缴天价出资。然而,一旦企业家投资成为公司股东,就负有法定的出资义务,即使公司严重亏损,企业家也要继续履行自己的出资义务。如果企业家不出资,不仅公司有权要求其出资,例如本案中A公司起诉潘某要求其继续履行剩余470万元出资义务,而且在公司没钱还债的时候,公司债权人也有权要求企业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治理建议

  为避免企业家投资的标的公司严重亏损,企业家还要继续出资的风险,我们建议企业家在投资之前,从以下几方面对标的公司进行必要的背景调查,从而避开投资坑:

  1、调查标的公司的经营状况

  经营状况包括标的公司前几年的盈利情况、公司资产状况、公司负债情况等。如果公司经营了十几年但基本只能维持微薄盈利,这样的公司盈利能力非常有限,建议企业家不要投资。

  另外,已经对外欠付大量债务的公司也不要投资,这样的公司日后很有可能会破产,而公司一旦破产,股东就必须在出资期限届满前提前缴纳全部出资;

  2、调查标的公司的行业前景

  调查行业前景是为了避免将资金投入“夕阳产业”。例如本案中的A公司,在目前国内各种电商平台已经遍地开花、行业红利已经被先进入市场的公司瓜分得所剩无几的行业背景下,再去转型做电商,成功概率不是很大。这样的公司,企业家也要谨慎投资。

  3、调查标的公司的经营战略是否具有可行性、合理性

  很多公司为了吸引投资,往往把自己的未来发展规划吹的天花乱坠,甚至抛出了很多不切实际、不合理的目标与方案。这种情况下,企业家一定不要听从公司单方面的宣传,而要通过自己调查或委托专业人员调查的方式,来分析标的公司制定的经营战略是否具有可行性和合理性。

来源:公司法研


徐杨琴律师 13902485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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