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杨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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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匿财产,挥霍赌博!这个“老赖”被判2年!

发布者:徐杨琴律师|时间:2020年07月31日|分类:刑事辩护 |275人看过


把法院生效判决当儿戏拒不执行,一边偷偷隐匿财产,一边参与赌博大肆挥霍,这个“老赖”最终自食其果。近日,因有能力履行法律判决义务却拒不履行,某砂场负责人王某被息烽县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2011年至2018年期间,王某因涉及多起经济纠纷被诉至息烽县人民法院,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案件执行期间,王某为躲避法院执行其财产,通过与他人签订虚假合伙协议的方式转让其在某砂场的股份,妨害法院判决的正常执行;2017年王某因帮助合伙人出售沙场股份赚取30万元差价,但其并未将30万元获利用于给付执行案款,而是挪作他用;2019年3月,王某携带大量现金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并被依法拘留10日。

  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王某,反复劝其履行还款义务,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但王某不以为然。息烽法院遂将王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相关材料移送县公安局,启动追究王某的刑责程序。在强大的法律震慑下,2019年12月2日王某到息烽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涉多起执行案件,涉案金额较大,而其却多次故意隐匿财产并参与大额现金赌博,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王某犯罪后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案件宣判后,王某未上诉。

  法官析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每个义务人的法律责任。有能力而拒不履行,将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权威不容轻视,法院裁判必须执行。在此劝诫那些还在观望的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希望所有人都能够正确面对法院的判决,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维护司法权威。

来源:息烽法院

徐杨琴律师 13902485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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