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跟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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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执业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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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二

发布者:刘跟鹏律师 时间:2019年06月10日 220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中本律师作为被告的代理律师成功代理了本案。原告于2013618日向国际知识产权局申请名为“一种旋耕机”的实用新型专利,2013124日取得授权。原告于20157月份起诉我方当事人侵犯其实用新型专利权并索赔40万元至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诉讼中,我方作为被告律师,通过认真比对涉案产品与原告专利权利要求书中的权利要求,成功代理了本案,最终法院认定,我方生产的旋耕机没有落入原告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不构成侵权。


刘跟鹏律师,毕业于青岛大学。山东泽谊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专利代理师、首批知识产权师、社会工作师、潍坊仲裁委仲裁员、中国(...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潍坊
  • 执业单位:山东泽谊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70720********02
  • 擅长领域:知识产权、公司法、专利、商标、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