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佳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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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天骑车撞上违停货车,电动车主被判担主责,只因这个举动……

发布者:石佳佳律师|时间:2021年07月28日|分类:交通事故 |287人看过

连日来多地降雨不断


  不少电动车主便习惯


  一手撑伞一手骑车


  殊不知这一举措隐患很大!


  骑车打伞撞上违停货车致七级伤残


  事发当天下着雨,24岁的朱某骑着电动车打着伞在一条非机动车道上行驶。


  为了挡雨,朱某将手中的雨伞往前压低了些。由于雨伞挡住了部分视线,他没有看到前方停着一辆重型货车。


  而电动车的速度又比较快,等朱某发现货车时已经太晚了。尽管他紧急刹车制动,车子还是以较快速度撞上了货车车尾。


  这起事故撞得朱某全身多处伤残,最严重的是脑部受损,颅底骨折外加颅内损伤,还导致其右侧肢体偏瘫。经鉴定,朱某的伤情构成七级伤残,严重影响今后的生活。


  因为伤势比较严重,朱某辗转多个医院治疗,仅医药费就花去了他30余万元,后续还有漫长的治疗周期,加上误工费、伤残费等,可以说这一撞损失总计达100余万元。


  而朱某家中还有两个一岁不到的孩子,巨大的经济负担让他心情很沉重。由于双方长时间未能就保险公司的理赔金额达成一致意见,朱某将重型货车车主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电动车车主承担主要责任


  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法院杜桥人民法庭经审理认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如有违反,将处以50元以下罚款。


  本起案件中,朱某驾驶电动车时手持雨伞,不仅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更是交通违法行为。尽管货车在非机动车道上系违规停放,但根据事故责任比例,朱某在该案件中仍负主要责任,部分损失只能由其自己承担。


  最终法院判决由货车方保险公司支付朱某50余万元赔偿款,驳回了朱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


  骑车手中持伞危害极大,除遮挡视线导致无法提前规避风险,单手驾驶还不容易保持平衡,特别是雨天,遇到紧急情况难以及时刹车,极易发生跑偏打滑等引发事故。


  遇到大风天气,持伞将加大行驶阻力,造成行车不稳。撑开的伞还容易与路上其他车辆、行人等发生剐蹭,诱发事故。


  建议市民驾驶电动车选择穿雨衣、防晒衣等,注意控制车速。文章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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