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佳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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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回家过年,房间被设成灵堂?房东:你报警吧!

发布者:石佳佳律师|时间:2021年02月22日|分类:房产纠纷 |329人看过


 今年许多人

  选择就地过年

  但还是有不少人——

  例如在杭州打拼的张女士

  就选择了回家过年

  照理说回家团聚是一件开心的事

  然而,对张女士而言

  这个年过得并不舒心

  简单是可谓“糟心”不已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2020年10月

  张女士因工作原因

  在杭州租了一套房

  月租金1500元

  春节期间

  她因为回老家

  房子就空着了

  大年初一

  在老家过年的张女士

  接到了房东的一通电话

  本以为是互相拜年

  然而房东的一席话

  让她觉得不可思议

  甚至可以形容是“惊掉了下巴”

  房东到底说了什么

  让张女士如此震惊?

  张女士称,房东来电是告知因家里有人过世,要征用她租住的房间做灵堂,张女士立即表示拒绝。

  随后,张女士收到房东发来的一张照片,显示已经在其房间里收拾她的东西了。张女士称,并不知道房东会有房间的钥匙并私自进入。

  张女士认为:

  房子是跟房东签了合同的,期间自己有使用权,房东没有理由在没经过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进入房间。

  房东的观点:

  家里有人过世属特殊情况。这是我的房子,我想做什么肯定就做什么,打电话给租客是告知,不是来征求租客的意见的。

  对于房东的行为,张女士表示难以接受,并表示:“你们这样子我就报警了”。对此,房东回答:“你马上报警”

  双方各持己见,僵持不下

  张女士最终选择报警

  接警后

  辖区民警很快赶到了出租房

  但由于该事件属于民事纠纷

  民警表示:无法立案!

  那么,问题来了!

  在房客租期未到的情况下

  房东可以私自打开租客的房门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也就是说,张女士与房东签订了房屋居住权合同,张女士即拥有了对租住房屋的使用权。房东未经张女士同意,擅自进入张女士的出租屋并使用该房屋,显然已侵犯了张女士的使用权和生活安宁。

  签订涉及居住权合同时

   应当包括什么内容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最终,房东表示:

  “我们已经承认错误,并免去张女士2月份的房租,加上违约金,再赔偿其一个月的房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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