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佳佳律师

  • 执业资质:14201201211******

  • 执业机构:湖北兴楚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微信借款聊天记录 属于书面借款合同吗?

发布者:石佳佳律师|时间:2021年12月19日|分类:债权债务 |626人看过

 借钱的时候

  借款人通常态度诚恳

  信誓旦旦如期还款

  可是……

  借完钱后却不知去处

  出借人只能唱《你的背包》

  “借了东西为什么不还”

  那么问题来了

  微信借款聊天记录

  是否属于书面借款合同呢?

  马小哈老乡通过微信向马小哈

  借了5000块钱

  并约定半年后还钱

  但半年后,老乡却拒绝还钱

  说微信聊天记录不是借条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因此

  马小哈与老乡的微信聊天记录可以

  视为双方之间成立了书面借款合同

  老乡必须按期还钱

  在此,鹏法君温馨提醒

  涉及金钱往来时

  使用微信注意保存

  完整的微信聊天原始记录

  不要随意删减

  转账时应注明款项用途

  切勿图一时方便

  造成日后维权的困难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