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佳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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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息为饵诈骗四人55万元,获刑十年

发布者:石佳佳律师|时间:2021年10月14日|分类:刑事辩护 |392人看过

生活中

  衣食住行医养教用

  方方面面都需要用钱

  为了挣钱

  有人会脚踏实地

  靠辛勤和劳动

  挣“干干净净”的钱

  可有人却动起了歪心思

  想走“快速发财”的“歪路”

  最终把自己送进了监牢

  2018年,范某在网上倒卖虚拟货币,不料赔了钱。为了周转,他向朋友借了2万元钱,可这笔钱并没有让他回本,反而在借款到期后,无力偿还。无奈之下,范某向孙某等人借了高息借款。可是高息借款哪是那么好借?高额的利息让范某陷入“赤字危机”。怎么才能筹到钱?范某左思右想,生出一条“妙计”。

  范某先后对邻居李某芳、李某洋及朋友吴某谎称其在某小额贷款公司工作,正在帮别人做垫还信用卡业务,可以挣取高额利息。以此为由,先后让李某芳等人出资,由其操作,定期给付高额利息。范某承诺1万元本金就可每周得到500元的分红(利息)。

  听到有高额回报,李某芳、李某洋、吴某三人动了心,开始尝试投资,之后,吴某又介绍朋友高某加入,四人分多次将钱款交给范某,金额高达55万元。范某收到钱款后,用该款偿还了自己所借的高息借款,并给付了李某芳等人所谓的分红(利息)。

  一开始,范某通过手机银行、支付宝、微信转账等方式,每周会给李某芳等四人分红一次。没多久,范某便开始编造各种理由,将分红改为每月一次。直到每月一次的分红也没有了之后,四人才直呼上当,到公安机关报了案。

  范某接到公安机关的电话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此案经阳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范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予以惩处。鉴于被告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符合自首规定,最终判处被告人范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十万元;退赔四名被害人共计55万元。

  诈骗技俩常换样  防骗口诀不能忘

  不听不信不给钱  不贪不占不上当

  许诺高息要警惕  陷井可能里面藏

  擦亮双眼要辩清  万一被骗快报警

来源: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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